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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胡涂硅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有机硅保护剂项目(500吨三乙基氯硅烷)验收公示
2021年7月12日,浙江胡涂硅科技有限公司组织相关单位及特邀专家成立了验收工作组,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年产5000吨有机硅保护剂项目(500吨三乙基氯硅烷)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参加会议的单位有浙江胡涂硅科技有限公司(建设单位)、浙江联强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环评单位)、衢州国利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环境监理单位)、2003网站太阳集团(中国)有限公司(监测单位)等单位代表及特邀专家(名单附后)。
与会人员现场检查了该项目建设情况和环保设施建设运行情况,听取了建设单位对该项目环保执行情况的汇报、监测单位关于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的介绍,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结合国家现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技术规范的要求,经认真讨论,形成验收意见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浙江胡涂硅科技有限公司是由浙江方舟硅业有限公司于2015年5月变更成立的,是一家专业从事有机硅产品研发、生产和销售的企业。企业为了促进有机硅产业高速发展,拟投资12500万元,在衢州市高新园区念化路33号,新征用地30000平方米,建设年产5000吨有机硅保护剂项目,主要内容有年产六甲基二硅氧烷1500吨、2,2-二甲基丙烷1500吨、N,N-羰基二咪唑1000吨、N,O-双(三甲基硅基)乙酰胺500吨、三乙基氯硅烷500吨。目前除N,O-双(三甲基硅基)乙酰胺生产线企业不再建设,其余产品生产线均已建设完成。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13年1月衢州市工业项目决策咨询服务领导小组对该项目进行了审核决策,出具了决策咨询意见(衢市工投咨字2013第1号);2013年5月衢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对该项目进行了备案(本地文号:衢市工投集备案[2013]5号);2013年8月企业委托杭州联强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编制了《浙江方舟硅业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有机硅保护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2013年10月衢州市生态环境局集聚区分局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出具了审查意见(衢环集建[2013]10号);由于三乙基氯硅烷生产线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发生了一定变动,2021年1月企业委托衢州国利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编制了项目环境影响补充说明。
企业于2020年7月取得了排污许可证,排污许可证编号为:9133080006836971X5001P。
2016年6月,公司年产5000吨有机硅保护剂项目其中的年产1500吨六甲基二硅氧烷、1500吨2,2-二甲基丙烷、1000吨N,N-羰基二咪唑项目通过环保竣工验收。
公司年产500吨三乙基氯硅烷项目于2019年11月开工建设,于2020年4月建设完成投入生产。
(三)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总投资为11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92万元,占总投资2.54%。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公司年产500吨三乙基氯硅烷项目(联产六水氯化镁),年产500吨N,O-双(三甲基硅基)乙酰胺项目企业承诺不再建设,实际三乙基氯硅烷产能达到设计产能,因此本次验收为项目整体验收。
二、工程变动情况
根据该项目环境影响补充说明结论,该工程在建设过程中,与环评补充说明基本一致,无变动。
三、验收监测结果
根据浙江环资检测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浙江胡涂硅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有机硅保护剂项目(500吨三乙基氯硅烷部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浙环资验字(2021)第16号)监测结果表明:
(一)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厂区废气处理装置出口非甲烷总烃和氯化氢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7)中新改扩污染源二级标准要求;硫化氢、氨和臭气排放速率均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排放标准的要求。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四周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氯化氢等污染物浓度指标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79-1996)中的新污染源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的标准限值的要求;硫化氢、氨和臭气浓度指标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的厂界标准限值的新扩改建二级标准的要求。
(二)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厂区污水处理站出口氨氮、总磷最大日均值浓度符合《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的标准,pH、CODcr、SS、石油类、AOX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
项目清下水排口的pH、CODcr和氨氮pH、CODcr、氨氮均符合《衢州市2020年度污染防治三大战役和环保督察整改目标责任书》的规定。
(三)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四周昼、夜间噪声监测结果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的要求。
四、结论
浙江胡涂硅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有机硅保护剂项目(500吨三乙基氯硅烷)环保手续完整,技术资料齐全;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与环评及补充说明内容基本一致;项目在建设及运营中,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的有关要求,基本落实了环评报告和批复意见中要求的环保设施与措施;建立了环保管理制度及机构;建设过程中未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或重大生态破坏;验收监测结果表明各种污染物排放指标均符合相应标准、污染物排放总量满足总量控制要求。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要求。
公示期:2021年8月13日-9月13日
举报电话:
公示地点:浙江环资检测集团有限公司网站
浙江胡涂硅科技有限公司
2021年8月13日